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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利男子受村里委托垫资清淤河道,因售卖淤砂被罚没6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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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水罚决字〔2024〕1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朱某某,男,土家族,住址:慈利县金岩土家族乡南坪村3组。
  经查:2017年12月8日,金岩土家族乡南坪村村民委员会召开了村支两委、党员及组长和群众代表会议,会议最终形成一致意见,由当事人垫资对九渡溪南坪村严重阻塞河段进行清淤,由其自行处理清淤砂石来抵扣河道清淤费用。
  2017年12月中旬至2018年1月底,当事人共耗时40天,组织机械对该村严重阻塞河段进行了清淤,清淤产生的砂石堆放在原南坪电站鱼塘里。自2022年6月开始,当事人从其堆场转运部分砂石至其农家乐前坪进行清洗、分筛、加工后以80元/立方米、90元/立方米、100元/立方米不等价格对外进行销售。
  因清淤所产生的砂石属于国有矿产资源,禁止私自销售,应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开出让方式进行处置。2023年2月13日,慈利县人民政府委托金岩土家族乡人民政府对当事人农家乐前坪剩余砂石以10元/立方米价格进行了征收,并由慈利县河道综合整治有限公司(县水投集团旗下的子公司)负责收购事宜,2023年4月8日该公司完成地面以上砂石的收购并转运完毕。后因当事人以建荷花池为由,继续向下开挖,产生了部分砂石,经调查:此开挖的砂石也是来源于当事人清淤河道所产生的砂石。
  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查实,2022年6月至2024年4月12日期间,当事人擅自销售清淤砂石共计608方,获得销售收入59480元。针对当事人未经许可擅自销售清淤砂石的行为,我局于2022年12月12日向当事人已下达了《水行政执法监督表》,责令当事人:1.立即停止转运砂石行为;2.禁止加工、销售转运的河道砂石。
  以上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
  证据一:2024年4月3日,从县自然资源局执法大队调取的朱某某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证据二:2022年12月12日,拍摄朱某某农家乐前坪清洗、分筛、加工和销售清淤砂石现场图片共3张;证明当事人擅自加工销售清淤砂石的事实。
  证据三:2022年12月12日,调取运输车辆司机王某兵(阳和土家族乡五狮寨村人)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擅自销售清淤砂石、获得非法收入4800元的事实。
  证据四:2024年4月1日,调取运输车辆司机吴某顺(金岩土家族乡三元村人)、沈某平(金岩土家族乡三元村人)、朱某辉(金岩土家族乡荆竹山村人)询问笔录共3份;证明当事人擅自销售清淤砂石、获得非法收入23800元的事实。
  证据五:2024年4月1日,调取购买者唐某文(许家坊土家族乡明珠村人)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擅自销售清淤砂石、获得非法收入7000元的事实。
  证据六:2024年4月12日,调取运输车辆司机朱某(金岩土家族乡三元村人)、朱某化(金岩土家族乡九渡溪村人)、杜尧民(金岩土家族乡太平山村人)、张某根(溪口镇云岩山村人)、张某圣(溪口镇云岩山村人)询问笔录共5份;证明当事人擅自销售清淤砂石、获得非法收入23880元的事实。
  证据七:2022年12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针对当事人擅自销售砂石行为下达的《水行政执法监督表》法律文书,证明水行政主管部门曾经责令当事人停止水事违法行为的事实。
  证明人对上述证据均发表意见并签字认可,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予以采信。
  2024年4月17日,我局依法向当事人以邮寄方式送达了《慈利县水利局行政处罚告知书》(慈水罚告字〔2024〕1号),告知当事人我局拟对其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我局给予了回复。但在法定期限内,未向我局申请举行听证。
  以上事实和证据确以证明当事人在未经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擅自清淤河道、采挖砂石、销售砂石的行为,违反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的第十九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第二十九条及《张家界市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张水发〔2019〕32号)第13项(二)"首次未经批准在河道内采砂的......;处5000元罚款"之规定,结合违法事实及情节,我局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
  1.立即停止擅自销售清淤砂石的行为;
  2.没收违法所得59480元;
  3.罚款5000元。
  以上行政处罚决定,限你在接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之内履行。罚款缴至中国建设银行慈利支行(账号:43001501074052501840,帐户:慈利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收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当事人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慈利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直接向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期满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我局将申请慈利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慈利县水利局
2024年5月14日
(来源:慈利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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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1

玩慈利网手机认证 实名认证 发表于 2024-5-15 20:39:0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此案可以人性执法,村里应该出面帮帮他。不然很容易让人感觉到,他被套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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