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在职党员干部进社区(小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新城区党工委、县直及驻慈各单位党组织:
为充实疫情防控工作力量,自即日起,除之前已安排参加固定卡点值守、党员先锋队等疫情防控工作的人员外,其他所有在家待命的国家公职人员(含在职在编的教师)向所居住小区报到,未居住在小区的向社区报到,居住在农村的向村(居委会)报到,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所有在家待命的在职国家公职人员于8月3日上午12点前,到居住地所在村、社区或小区报到,由村、社区(小区)工作人员登记汇总后,逐级上报至乡镇党委,再由各乡镇党委、新城区党工委合理安排国家公职人员参加辖区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各乡镇党委、新城区党工委要统筹辖区疫情防控工作,指导督促村、社区(小区)按照“合理设置、方便就近、减少流动”的原则,给报到的国家公职人员安排疫情防控具体任务,做到任务到天、岗位到班、责任到人。
三、国家公职人员在村、社区(小区)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应当接受村、社区(小区)党组织的统一安排和调度,同时向本单位领导做好衔接报备工作;确需临时请假的,由本人提前向村、社区(小区)党组织负责人请假,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无特殊原因,一律不得请假。
四、各村、社区(小区) 要做好台账备查,国家公职人员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将纳入各相关单位年度基层党建、平安建设考评内容,纳入党员干部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的内容。驻村工作队员,参加所在村的疫情防控工作,由所在乡镇考评。
慈利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8月2日 (来源:慈利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