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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媒体通气会在慈利县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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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30日,全市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媒体通气会在慈利县人民政府五楼会议室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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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县整治办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了我县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的相关情况。
  慈利县今年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局、农业农村局、城管、公路养护等执勤执法人员在全县25个乡镇和新城区管委会,19个派出所和8个农村交警中队同步开展整治工作,设立临时整治执勤岗点81个,日均出动联合执法执勤人员570多人。检查各类货车1.87万台、处罚超载超限507吨、卸载货物7991吨。查处酒驾183起、违法载人931起、涉摩涉电涉面的违法3513起。查处国家机关公职人员交通违法行为7起,8月初将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曝光。
  县融媒体中心记者分别就慈利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提问,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就记者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了回答。
  据了解,今年我县在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中率先在全市乃至全省推行了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交通违法抄告和曝光制度,要求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在文明交通行为中率先作为,做好表率,以促进和最终达到全民自觉自主参与文明交通管理的目的。
  1问:众所周知慈利县属于张家界市第一县,辖区道路线长面广,道路风险隐患相对较多。请问慈利县今年在治理道路风险隐患点段方面是如何落实开展工作的,又有哪些好的做法和成效?
  答: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我代表慈利县交通运输局回答这个问题。
  2021年,我们按照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五个重点”“七个环节”的整治要求,3月份开始进行梳理摸排,形成了以“6、3、2、6、14”为密码的整治工作台帐。确定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隐患路段6处;十字和交叉路口隐患路段3处;长下坡重大隐患路段2处;国省道路与农村公路的交接出入路口隐患6处;穿村过镇隐患路段14处;共五个方面31处道路风险隐患点的整治任务。 5月份由县整治办牵头,组织县交通、住建、交警、公路等单位召开碰头会,并对每一处隐患点段进行实地查看,现场明确整治责任单位,确定整治方案和整治时间。自6月份开始进行集中整治,截止到目前,除G353、G241两条国道路面改善工程上4处因道路施工暂未实施外,其余均已整治完成,完成率达到93.5%。
  慈利县交通问题公路顽瘴痼疾整治行动实施后,极大的提升了公路安全指数,为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增强了安全保障。在此工作过程中,首先得益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7月8日,县委副书记、县长候选人候铁夫同志带领相关部门,前往国道241线巡查道路,现场办公,安排整改任务;县整治办高孝杰主任多次到整治现场实地指导整治工作,5月17日,高孝杰主任带队到有整治任务的溪口、洞溪、零溪三个乡镇组织召开集中整治会商会。二是得益于科学调度资金,保障整改进度。针对整治资金不足的情况,我们进行了资源整合,将G353、G241路面改善项目上的整治点段纳入项目建设中一并实施,增强了整治力度。
  我县风险路段的整治工作,得到了全县乡镇政府和群众一直好评,过往司乘人员不断点赞。下一阶段,我们将进一步总结前段工作的经险,认真开展“回头看”,查找不足,补齐短板,确保高质量的完成全年整治任务,真正实现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谢谢大家!
  2问:通过了解,今年慈利在校车整治和安全管理方面富有成效,经验做法还被省内其它地州市借鉴。请慈利县教育局简要介绍这方面的情况。
  答:慈利县校车办持续推进校车整治,落实监管、创新模式、强化教育,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落实监管。一是五个“覆盖”落实校车监管,即业务培训、隐患查改、值班查验、执法监管、网上巡查全覆盖,有效保障全县校车安全。二是两次“督查”压实安全责任,即县校车办每月对校车服务公司开展一次安全督查,分管副县长带队、校车办成员单位每季度开展一次联合督查。三是及时发函落实隐患整改,县校车办每月下发校车安全隐患“问题清单”交办函,及时整改销号校车隐患。
  创新模式。一是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履职、公司管理、属地主抓”的原则,建立“专业校车与农村客运相结合”的学生上下学用车模式,着力解决学生和幼儿安全上下学的用车需求。全县共投入客运运力402台,其中,县内客运班线84台,农村客运班线318台,客运线路141条,实现全县26个乡镇(新城区) 427 个村(社区)客运班线车全覆盖。二是规范八周岁以下学生和幼儿就近入学,由监护人护送到校,在校园周边安全交接区域内,有序办理学生幼儿入校离校交接手续,确保学生幼儿上下学安全。
  强化教育。全县各学校将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作为安全主题教育内容之一,落实交通安全教育,引导学生家长自觉抵制乘坐非法运营车辆,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3问:据了解,集中整治行动开展一年多来,现在市面上一些非标摩托车、电动车违法上路现象确实少了许多,但问题依然存在。请问慈利市场监管部门在打击非标摩托车、电动车非法销售方面是如何开展整治工作的,现在的成效如何,下步又有何打算?
  答:我们慈利县是张家界市的一个大县,人口有70多万。全县摩托车、电动车经营门店119家,其中低速三、四轮电动车经营门店51家。
  近几年来,道路交通问题顽瘴痼疾凸显,严重危及到人民群众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为全面落实省市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会议精神,切实履行部门监管主体责任,我们慈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销售非法非标车辆的行为进行了全面整治。
  一、主要做法
  (一)集中研判,着力源头整治,确保整治工作落实。
  局党组高度重视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工作,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销售非法非标车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整治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每月召开一次车辆销售乱象研判会,对存在的疑难问题进行集中研判、破解。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发挥宣传优势,规范车辆经营业主依法销售行为。
  一是利用商户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相关整治标语;二是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举办了全县经营摩托车、电动车及车检机构交通安全知识培训会,全面系统地宣讲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落实了销售户的主体责任;三是在销售门店门面上均张贴了《关于禁止销售非法非标车辆的通告》,共张贴100多份。通过多形式宣传,既规范了车辆销售户的依法经营行为,也在很大程度上增强了广大群众的道路安全意识。
  (三)严格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按照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要求,我们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对全县摩托车、电动车销售门店进行了地毯式的大排查,对存在的违法行为责令其限期改正。监督检查中抽样检查低速四轮电动车1批次。截止目前,立案4件,办结4件,其中超范围经营1件,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消费1件,销售非标车辆2件。
  二、整治成效
  1、不合格车辆难以上市销售,车辆销售市场得到规范,在销售门店内基本上很难看到有非标车辆。
  2、车辆经营业主主体责任增强,把好了进货关,均在执行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渠道正规合法。
  三、下步打算
  1、进一步摸清车辆销售经营门店底数,更新相关管理台账。
  2、继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规范经营户依法销售的行为。
  3、严格依法监管,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效。
  4问:通过刚才会上通报介绍的情况我们注意到,慈利在集中整治方面今年还率先在全市乃至全省推行了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交通违法抄告和曝光制度,并引起广泛关注,请简要介绍这方面情况的做法和成效。
  答:下面,我代表交警大队就交警大队关于做好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交通违法曝光和抄告工作的几点做法向大家做一个简单汇报:
  第一,率先推行治理举措。在今年的5月25日,慈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对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以文件形式正式下发了慈政办通【2021】9号《慈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化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文明交通意识,着力推行公职人员交通违法曝光和抄告工作的通知》,并要求全县各单位组织学习,做好广泛宣传发动,旨在积极倡导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在文明交通行为中率先作为,做好表率,以促进和最终达到全民自觉自主参与文明交通管理的目的。
  根据文件要求,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的,除按规定接受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外,必须抄告相关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一)严重交通违法行为:1饮酒(醉酒)驾驶机动车的;2无证驾驶机动车的;3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4吸毒后驾驶机动车的;5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6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故意破坏现场或找人冒名顶替的;7涉嫌交通肇事犯罪的;8涉嫌危险驾驶的,违反交通管制强行通行等;
  (二)重点整治的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未礼让行人、闯红灯、乱停乱放、超员、逆行、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和加装太阳伞等行为;
  (三)阻碍或妨害交通警察依法执行公务的;
  (四)其他需曝光抄告的交通违法行为。
  第二,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自6月份以来,县交警大队联合县市场监督、交通、城管等部门联合执法,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了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及非法安装遮阳伞(雨棚)专项整治行动,行动期间,由道安办牵头大队配合,对全县各单位内部管理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要求各单位做到一要设有公告提示牌,二要有常态化制度管理,三要提高门卫执勤管事率;四是纳入单位年度平安建设考核,各单位每发现一起本单位工作人员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的或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加装太阳伞的被交警部门依法查处的,将扣除所在单位年度平安建设之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考核项目相应分值。自行动开展以来,全县各单位积极主动配合行动开展,强化单位内部管理监督管理工作,目前为止,行动中没有发现公职人员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及安装太阳伞的交通违法行为。
  第三,严格执行抄告制度。各中队在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有公职人员涉嫌交通违法行为的,依法对其进行政处罚外,及时将相关情况报送大队法宣股,大队建好工作台帐,一月一统计,一月一报送至道安办,再由道安办统一按“一季度一抄告”制度,附上违法行为记录清单一并抄告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宣传部、县人社局、县文明办。
  第四,加强警媒沟通合作。积极与市县两级融媒体合作,通过电视新闻、抖音、视频号、微信公众号等,加大典型案事例的曝光,并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在全县起到很好的震慑、宣传作用。
(来源:智慧慈利 作者:全丁金鑫 蒋林 吴一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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