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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企业被罚,慈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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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慈利县2020年食品药品监督抽检和食品安全监测任务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局办理的7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公布如下:
  1、2020年6月3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慈利县易金平食品店进行了监督抽验,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检验,2020年6月29日出具《检验报告》,报告编号NO:FHN20200610368,米酒(高度)、NO:FHN20200610369,米酒(低度);检验结论:该产品检验项目“甜蜜素(以环已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检验标准:不得使用,实测值:0.0220g/kg。我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7月8对慈利县易金平食品店进行立案。2020年8月10日我局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128元;;2.没收已依法扣押的半包“华甜宝”复配甜味剂;3.罚款11128元。
  2、2020年6月3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慈利县高桥镇鲁登辉油坊进行了监督抽验,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检验,2020年6月29日出具《检验报告》,报告编号NO:FHN20200610372,菜籽油,检验结论:该产品检验项目“苯并[α]芘”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检验标准:≤10μg/kg,实测值:15.7μg/kg。我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7月8对慈利县高桥镇鲁登辉油坊进行立案。2020年8月10日我局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16元;2.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菜籽油170斤;3.罚款10000元。
  3、2020年6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慈利县龙潭河镇吴金富油坊进行了监督抽验,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检验,2020年6月30日出具《检验报告》,报告编号NO:FHN20200610277,花生油,检验结论:该产品检验项目“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检验标准:≤20цg/kg,实测值:52.4цg/kg。我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7月8对慈利县龙潭河镇吴金富油坊进行立案。2020年8月10日我局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10元;2.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花生油20斤;3.罚款10000元。
  4、2020年7月13日市局执法人员对慈利县通津铺镇纯酿酒坊进行了监督抽验,张家界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2020年8月14日慈利局接到张家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函(张市监执函【2020】30号),2020年8月12日出具《检验报告》,报告编号NO:SP202010413、苦荞酒,检验结论:该产品检验项目“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检验标准:不得使用,实测值:0.149g/kg。我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9月1对慈利县通津铺镇纯酿酒坊进行核查,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责令改正通知书》送达慈利县通津铺镇纯酿酒坊,由在其酒坊工作的赵秋翠代收。经电话联系黎明,得知赵秋翠是其母亲,黎明已外出打工。同时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现场检查。陪同送达的还有通津铺镇政府从事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人员卓健。
  2020年9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再次到慈利县通津铺镇纯酿酒坊,发现该酒坊已经关门(对现场进行了拍照),电话联系不到慈利县通津铺镇纯酿酒坊的经营者。
  5、2020年7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慈利县开门红植物油厂进行了监督抽验,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检验,2020年7月27日出具《检验报告》,报告编号NO:FHN20200718139、菜籽油,检验结论:该产品检验项目“苯并[α]芘”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检验标准:≤10цg/kg,实测值:62.9цg/kg。我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7月29对慈利县开门红植物油厂进行立案。2020年8月28日我局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没收违法所得1456元;3.罚款10000元。
  6、2020年6月4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慈利县吉刚米酒经营部进行了监督抽验,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检验,2020年6月30日出具《检验报告》,报告编号NO:FHN20200610625,玉米酒;检验结论:该产品检验项目“甜蜜素(以环已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检验标准:不得使用,实测值:0.00994g/kg。我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7月14对慈利县吉刚米酒经营部进行立案。2020年7月24日我局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玉米酒198L;2.没收违法所得120元;3.罚款10000元。
(来源:慈利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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