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办理2017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核定的通告
根据《湖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省政府令第273号)、《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地方税务局、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转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综〔2016〕46号),现将2017年用人单位办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核定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象:本县行政区域内所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简称用人单位)
二、时间:2017年3月1日至4月30日
三、地点:慈利县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地址:零阳镇幸福路38号)
四、要求:
1. 请各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持已安排就业残疾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原件、湖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核定申报表及相关资料(审核认定须提交的材料明细及申报表下载地址:邮箱账号:clcl3231740@163.com,密码:3231740**),到县残联申报办理核定手续,未在规定时间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全额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 从2017年1月1日起,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地税部门负责征收。用人单位向慈利县地方税务局申报,一般按月缴纳,安排有残疾人的,须同时提供由县残联出具的审核认定书。
五、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的,依法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咨询电话:0744-3220187
附件1: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内容
附件2:湖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核定申报表
慈利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3月9日 简评:残联牛B!但是这种照顾政策,会不会造成工作效率下降,甚至是挤压了非残疾人的工作机会,造成了逆向歧视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