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微信扫一扫 分享朋友圈

已有 6969 人浏览分享

开启左侧

醉了,慈利村民私自确定林权范围,林权证被判无效

[复制链接]
6969 0
  去年12月,慈利县赵家岗乡某村5组的胡某某将同村6组李某某水井凸上的一棵大松树砍了准备出卖,李某某要求对方返还松树,但是胡某某称所砍松树系自己山林上的树木,并出示了相关林权证。李某某当即傻眼了, 1984年“林业三定”时分给自己的山林现在怎么记载到别人的名下?李某某在百思不得其解之际,找到慈利县司法局赵家岗司法所,要求还原事实真相。
  司法所李所长接到李某某的诉求后,迅速与乡林业站衔接,联合调查知悉:所争议的水井凸林地历来都是6组的,5组在此地并没有山林。早些年,5组的胡某某与6组的农户在此调换一块地修建了房屋,胡某某考虑到房屋周围没有一点自己的土地山林,便在2011年统一换发林权证时,要求上一届村干部将其房屋周围的水井凸林地填在自己的林权证上,由此水井凸林地便成了胡某某的林地。
  弄清事实真相后,今年元月14日,司法所、林业站等单位负责人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处理,当场宣布胡某某持有的争议林地的林权证无效,同时对胡某某进行了严肃批评,胡某某也对自己的错误行为表示诚挚的歉意。考虑到胡某某在6组的土地上建房多年,其房屋周围没有一点经营土地,生产生活很不方便,司法、林业干部于是又给李某某做思想工作,动员他为胡某某让出一块林地,最终李某某将靠近胡某某房屋的林地给了胡某某,双方皆大欢喜。


上一篇:2015年1月20日签到记录贴
下一篇:邱初开主持召开中共慈利县委2015年第2次常委会议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3

关注

1

粉丝

386

主题
  • 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 微信

    站长微信

关于我们|手机版|玩慈利网 湘公网安备 43082102000138号 ( 湘ICP备12012604号-1 )

GMT+8, 2024-11-22 04:17 , Processed in 0.074760 second(s), 11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在此致以诚挚谢意!

CopyRight © 2011-2024 wancil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