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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心!长沙一对基佬登记结婚遭拒,竟然起诉民政局泄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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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文林(化名)是湖南长沙的一名同性恋者,今年6月23日,他和他的男朋友来到长沙市芙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对方以“没有法律规定同性可以结婚”为由拒绝。孙文林不服,决定通过法律途径争取自己的权利。12月16日,他和代理律师石伏龙向芙蓉区人民法院提交了起诉材料,请求判令芙蓉区民政局为其办理婚姻登记。
  据了解,同性恋现象在许多国家都存在,但法律是否许可其结为夫妻一直存在争议。因其背后涉及的法律、道德和伦理问题,支持者与反对者的观点长期对立。石伏龙告诉记者,据其了解,目前中国尚无同性恋者成功登记为合法夫妻的案例,孙文林起诉民政局要求登记结婚或为“同性恋婚姻维权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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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无关)

  孙文林告诉记者,今年的6月23日是他和男朋友相恋一周年的纪念日。两人决定要在这一天结为配偶。于是他们当天来到芙蓉区民政局,告诉工作人员他们要登记结婚。
  “女方呢?”这是当班工作人员的第一反应。孙文林指着自己的男朋友说,“这是我男朋友,证件我们带齐了,给我们登记结婚吧。”他说,工作人员当时愣了一下,指着法条说,“只有一男一女才能结婚”。
  12月18日,芙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确认,此前曾接到过咨询同性登记结婚的案例,但并不多,民政局均未同意办理,“法律规定只能异性结婚“。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对孙文林起诉民政局一事尚不知情。
  孙文林说,他和民政局工作人员对《婚姻法》的理解不同,《婚姻法》原文并不是“一男一女”,而是“一夫一妻”。“在我的理解里,这个‘一夫一妻’并不是指要一男一女的异性恋才能结婚,而是男男、女女、男女都可以结婚,这样的法律才算是没有歧视的。“孙文林说。
  石伏龙告诉记者,他之所代理此案,是因为婚姻也属于人的基本权利,同性恋现象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他(她)们的基本权利也应该得到保障。
  石伏龙说,芙蓉区民政局拒绝为孙文林办理结婚登记涉嫌行政不作为,目前法院已经收下了起诉材料,根据相关规定,法院将会在七天之内决定是否立案。
(来源:澎湃新闻)
简评:我只想说,这对要结婚的基佬和石伏龙这个讼棍,这三个人真的是太不要脸了!公然挑战自然法则,挑战存续几千年的社会公序良俗,挑战法律。你搞同性恋没人管,你得了艾滋病了没人管,但是你出来恶心人就是你的不对了,请滚远点!中国还没有规定基佬可以结婚!这个讼棍石伏龙想出名想疯了,这种不要脸的诉讼也敢接,大肆炒作,真是法律界的败类!如果你们真想结婚,去外国结吧,恶心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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