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秋”、“国庆”双节将至,各商家打折促销活动日渐增多。为加强商业促销活动管理,保证市容市貌整洁有序,慈利县城管大队出台相关管理规定,凡在“双节”进行商业促销活动的,严禁在城区内设立彩虹拱门;严禁采取腰鼓队、流动宣传车等游行方式进行商业促销活动。确需宣传或经营的,必须经慈利县城管大队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举办。举办庆典、促销活动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一般安排在周六、周日或国家法定节假日。 此外,在城区举行庆典、促销活动,不得搭设舞台。庆典、促销活动中的广告牌、条幅、气球必须在批准的使用场地内摆挂。楼体竖垂条幅一般不超过10个,气球不得超过4个。禁止在活动场地外的道路上发放宣传单等印刷品,并不得随意抛洒。庆典、促销活动举办者应组织专人维持现场秩序,疏导拥挤人群,保证围观群众人身安全,不得出现人员拥挤等混乱现象。所有车辆应在指定停车场地内停放。 举办庆典、促销活动不得损坏市政基础设施,不得污染路面,活动期间或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清理现场,保持路面清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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