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3日,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开展电取暖器专项检查,对全县范围内的家电卖场、超市、个体户中销售的暖风机、电烤炉、电烤桌等电取暖器产品进行专项检查,保障全县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规范电取暖器市场秩序。 检查中,执法人员查看了经营者的主体资格,检查其是否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建立购销台账等制度,对电取暖产品是否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规定,是否符合行业标准,是否具有“3C”认证标识,是否粘贴认证标志等进行详细检查。 在位于芙蓉超市旁的个体经营店,执法人员在检查后发现有一部分电烤炉未有3C认证标识,随即向个体户负责人提出整改要求。负责人表示将按照要求索证索票,确保店内的电取暖器安全、可靠,符合标准。 县食药工商质监部门提醒消费者,市场上的电取暖器质量参差不齐,一定要仔细查看商品的厂名、厂址以及“3C”认证标识,并注意索要和保留购物凭证,若发现有质量问题,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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