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严防事故发生,确保复工安全,5月15日,慈利县安监局联合县公安局、环保局、经信局、食药工商质检局和高桥镇安监办对辖区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复工复查。 根据相关规定,矿产停工前,要向主管部门申请停工,排除安全隐患、确定值班表后,通过主管部门检查,才能停工;而复工也要向主管部门申请,做好开工前员工安全教育和安全隐患排查后,通过相关部门检查才能复工。在高桥镇干溪峪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上,工作人员详细检查了矿上的火工品管理管理记录、人员安全培训记录、安全用电、矿渣处理等文件,按照 “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了逐一检查和核查,对于矿区存在的安全隐患,检查组当即指出了整改建议并提供了相应的技术指导,责成该矿立即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最后进行了实地查看。 检查组要求,矿山企业务必做好复工后职工上岗前安全教育工作,切实抓紧做好机械、设备的使用前安全检查,确保职工先教育后上岗、设备“零”故障投入使用,尤其是最近开展高温、汛期及强降水重点时段矿山安全生产自查。矿山负责人表示将不折不扣的按检查组意见进行整改,确保从本质上保障企业将隐患问题整改销号。 此次专项行动的开展为我县矿山企业保持稳定的生产安全状态打下了良好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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