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慈利县人民政府召开2017年第5次常务会议。会上,慈利县河长制推行工作作为重要议题得以通过,这标志着该县河湖监管即将进入“河长”制、河“长治”时代。 继中央发布《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意见》(厅字[2016]42号),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意见》(湘政办[2017]13号)等文件以来,慈利县高度重视河长制推进实施工作。河长制是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做好所辖区域内水资源保护、河湖日常管护、岸线管护、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及修复等工作的创新机制。慈利县全面推行河长制,旨在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切实为建设“四个慈利”,打造全域旅游龙头强县提供支撑保障和持续发力。 目前,该县已成立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及办公室,同时成立了专门工作机构,增加了编制人员和工作经费,并结合以往河道划界成果,完成了长度5km以上100条河流、水面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2座大型水库的调查摸底等相关工作。同时还借助今年3月22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契机,在集镇悬挂宣传横幅20余条,利用气象局、广告公司室外LCD电子显示屏循环播放宣传广告等形式进行了河长制专题宣传。据悉,慈利县将力争到2018年,尽快打造澧水、娄水、索水、零溪河、九渡溪、石厂河、江垭水库、黄石水库等一批最美河湖水域,确保构建“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大美慈利的目标早日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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