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慈利网 配图) 11月30日,慈利县召开城区居民用水实行阶梯水价论证会。县城区社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财政、住建等职能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此次论证会。 会上听取了《关于县城区居民用水实行阶梯水价及调整污水处理费实施方案》。方案指出,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水价改革政策,慈利县拟实行城区居民用水阶梯水价,此次水价改革未调整基本水价。 县城区居民用水确定阶梯级数:即第一阶梯0-15立方米(含);第二阶梯16-25立方米(含);第三阶梯25立方米以上;超过4人家庭,每超1人,每户月增加4立方米用水基数,二、三阶梯相应增加。 县城区居民生活用水分档水价为:第一阶梯水量水价2.24元/立方米;第二阶梯水量水价3.36元/立方米;第三阶梯水量水价6.72元/立方米,均不含污水处理费。 县城区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为:居民生活用水由0.80元/ 立方米调整为0.85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特殊行业用水由0.80元/立方米调整为1.2元/立方米。 针对方案,与会人员发表了各自意见。与会人员普遍认为实行阶梯水价,是贯彻落实国家政策的必然要求,是慈利县作为省直管试点县城2016年必须完成的一项重要任务,对提高居民节约意识,引导节约用水,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有很重要的意义,确实非常有必要。 慈利县发改局负责人表示,会后将认真梳理参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价格调整方案,按规定程序步骤,报请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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