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慈利网 配图) 日前,慈利县城乡社保局正在紧锣密鼓开展全县年满60周岁原民办和代课教师、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金标准调整工作。 这是自2014年10月开始对全县年满60周岁原民办和代课教师、老年乡村医生代发生活困难补助金后,第一次调整。根据(湘财教〔2016〕23号)文件精神,对上述群体生活困难补助在原标准的基础上提高30元。 慈利县城乡社保局自具体提标内容为:符合补助条件的原中小学民办和代课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至8年(含5年)的每人每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标准由60元提高到90元;从事教育教学工作8至12年(含8年)的每人每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标准由90元提高到120元;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2年(含12年)以上的每人每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标准由120元提高到150元。符合补助条件的老年乡村医生,在乡村医生岗位上曾经连续工作5至8年(含5年)的每人每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标准由60元提高到90元;在乡村医生岗位上曾经连续工作8至12年(含8年)的每人每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标准由90元提高到120元;在乡村医生岗位上曾经连续工作12年(含12年)以上的每人每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标准由120元提高到150元。 日前,该局正协同相关部门紧锣密鼓开展补助金标准调整业务经办和资金预算拨付工作,确保从10月开始按新标准发放补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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