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慈利网 配图) 根据《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5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13号)以及《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转型升级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慈利县即将召开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以下简称“个转企”)及规模以下小微企业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以下简称“小升规”)会议,那么“个转企”、“小升规”能给广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带来哪些支持与好处呢? 1.税收支持 (1)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出台的所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和规定,确保落地见效。 (2)3年过渡期内,对守法诚信企业,每年按照实际核算的结果适当递增税负,并对财务不健全、成本费用等资料不合规的企业实施建账特别帮扶,帮扶期内视情形可实行核实应纳税款。 (3)积极帮扶、优先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或“双创”特扶企业享受有关税收减免政策(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国家鼓励的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等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4)比照“营改增”AB类纳税人在涉税业务办理中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和VIP特定对象服务,3年过渡期内原则上不进行税务稽查(有重大偷逃抗骗税线索和举报除外),利用银税互动已搭建的“税易贷”等项目平台,为纳税人在融资方面提供税收证明等无障碍服务,缓解纳税人融资难问题。 2.财政支持 (1)政府对“个转企”“小升规”企业在科技发展、中小企业扶持等项目资金申报、审批、奖励等方面优先给予政策支持。 (2)“小升规”企业以上年实缴税金(增值税、所得税合计)为基数,对新增税收属县财政所得部分收入,由县财政部门连续3年给予一定比例奖励。 (3)安排县级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及向上级争取的项目资金等财政扶持资金时,向小微企业倾斜,重点扶持新上规模的企业。 (4)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政府采购优先安排向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企业,尤其是新增“小升规”的企业购买商品或者服务。 3.社保扶持 (1)加强公共就业服务,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提供创业就业等优惠政策服务。对于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2)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连续2年履行缴费义务的“小升规”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按照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按照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3)自企业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4.金融支持 (1)引导银行信贷资金向小微企业倾斜,尤其要向“个转企”企业、小微企业规范升级培育对象和新上规模企业倾斜。各金融机构应按照上级有关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政策意见,根据已转企业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量身定制信贷产品,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创新抵押担保方式,拓宽抵押担保范围,努力实现全年已转(升)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当年各项贷款平均增速、贷款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的目标。 (2)对已转(升)企业,优先推动使用符合企业特点的创新型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如推动使用知识产权质押、商标权质押、股权质押、林权质押、应收帐款质押、动产质押、供应链融资等创新型信贷产品,推进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等创新型融资工具。小额贷款和融资性担保优先向“个转企”和“小升规”企业倾斜。 (3)优先做好对已转(升)企业帐户开立、支付结算、存款和存款类产品、外汇兑换、支付性质的垫款等基础型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采用网络银行、手机银行等新型支付工具和手段,扩大对已转(升)企业金融服务的范围和覆盖面。对“个转企”企业、小微企业规范升级培育对象和新上规模企业倾斜贷款实行“一站式”和限时审批。 (4)加大信用贷款支持。对信用程度高、财务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现金流有保障的“个转企”“小升规”企业,在信用评级和风险定价的基础上,积极给予信用贷款支持,逐步提升信用贷款比重。 (5)合理确定利率水平。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要求、发展前景和信用较好但暂时有困难的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尽量少上浮或不上浮。 5.服务支持 (1)“个转企”“小升规”过程中,涉及的注册登记(含变更、注销)、税务申报、统计申报等相关手续,由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财务代理机构全程代办、免费服务。 (2)“个转企”后原则上可保留转企前获得的各种荣誉称号,荣誉称号授予部门应予认可。支持鼓励规模以上或申报规模以上的企业申报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3)允许拟转企的个体工商户依法继续使用原名称字号。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其名称、经营范围和经营场所不变的,其许可证直接变更升级,变更登记按国家、省相关优惠政策实行,资产过户费用全免。转型升级中有债权债务或商标、房产、土地过户等相关手续的,可保留个体营业执照6个月。 (4)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采用合理变更、合理引导、合理规范等方式帮助经营户转型升级。各行政审批部门进一步优化“个转企”行政审批服务措施,在服务窗口开辟“绿色通道”,督促落实各类行政审批费用减免措施,为“个转企”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四)实行奖励补助
县人民政府对完成“个转企”“小升规”的企业实行奖励补助,对“个转企”“小升规”工作成效突出的部门给予一定的工作经费奖励。具体补助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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