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举报人保护,惩治群众身边腐败”,今年6月20-24日是我国第十八个“举报宣传周”,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安排部署,全国检察机关将在此期间统一开展举报宣传活动。今天上午,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召开“举报宣传周”新闻发布会,启动“举报宣传周”活动,通报湖南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等相关情况。省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宣传综合处处长段志凌发布新闻。 一年受理举报线索3329件 查处厅官23人 据了解,从去年6月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以来,湖南省检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举报线索3329件,其中贪污贿赂线索2106件,渎职侵权线索804件,这些线索成为全省检察机关查处职务犯罪案件的重要来源。 一年来,湖南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190件1514人,其中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130人(含厅级领导干部20人);立案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408件609人,其中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35人(含厅级领导干部3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5亿余元。 查办的典型案件主要有,湖南省委原副秘书长、益阳市委原书记马勇滥用职权、受贿案;湖南省发改委原党组成员、总经济师杨世芳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中国移动通信公司湖南分公司原党组书记、董事长王建根受贿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销售分公司原总经理徐国才受贿案;湘南学院党委原书记肖地楚受贿案;岳阳市委原常委、副市长陈四海滥用职权、受贿案;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原副院长张泽龙、原院长助理次生贵等23人滥用职权、受贿系列案等。这些案件的查处有不少线索来源于人民群众的举报,凸显了举报工作在遏制职务犯罪和震慑违法犯罪方面的重大作用。 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同时,湖南省检察机关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保障和促进改革创新出台新举措,制定下发了《湖南省检察机关查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试行)》和《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查办渎职犯罪案件中服务和保障改革创新的意见》。 让举报人“零风险” 举报重大线索有望获20万-50万元奖金 进一步加强举报人保护,完善举报工作制度,全力做好举报工作,湖南检察机关将严格举报线索的集中统一管理和内部监督,检察机关应当在收到举报线索之日起七日之内移送举报中心,举报中心应加强对举报线索流转的跟踪监督、督办催办,强化对不立案举报线索的审查监督,防止有案不立、压案不查;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检察机关在受理公民举报和查处举报案件的各个环节将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如举报线索由专人录入专用计算机,加密码严格管理,未经检察长批准,其他工作人员不得查看等;严肃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案件,对于打击报复或者指使他人打击报复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一经查实,坚决依法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于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被举报人构成犯罪的,将对积极提供举报线索、协助侦破案件有功的实名举报人给予一定的精神及物质奖励。检察机关将根据举报犯罪的性质、情节和举报线索的价值等因素确定奖励金额,每案奖金数额一般不超过二十万元。举报人有重大贡献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在二十万元以上给予奖励,最高金额不超过五十万元。有特别重大贡献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不受上述数额的限制。 湖南省各级检察机关对“举报宣传周”活动高度重视,湖南省各级检察院在活动期间专门安排了检察长接待日,将检察长接待日的时间、地点向社会公布,并将检察长接访延伸到乡镇、企业、市场等地,现场接待群众来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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