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县人民政府日前印发了《慈利县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工作实施办法》(慈政发[2016]2号),明确了“救急难”临时救助的基本原则、救助对象,规范了临时救助的程序、标准、方式,强化了救助资金筹措渠道和保障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救急难”临时救助制度,帮助城乡困难群众缓解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的基本生活困难。 据了解,《慈利县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工作实施办法》围绕“三个突出”加大救助力度。 一是突出就近主动救助。救助金额500元以下的,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办理,出现急难情况的,可以先行救助,再补办手续。 二是突出规范救助。对临时救助的申请、审核、审批程序,救助的类型、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 三是突出精准救助。对重病、意外事件救急难根据根据家庭经济状况和个人自付费用分类分档予以救助,最低可以一次性给予2000-3000元以下的临时救助,最高可以一次性给予20000元以内的临时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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