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政府新闻办11月1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湖南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主要内容,以及贯彻落实向社会公众进行通报。 《实施方案》提出,到2015年底,湖南将基本完成各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浏阳市等三个试点市县今年底具备统一登记发证能力,到明年底全省基本实现统一登记发证,到2020年形成比较完善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体制机制和管理制度。 据了解,不动产统一登记是湖南省今年重大改革事项。9月17日,《实施方案》提交省委深改组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11月5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从现在起到2020年,不动产统一登记具体分三步走:一是试点突破阶段,浏阳市、澧县、芷江侗族自治县等三个市县加快试点进度,在今年底具备统一登记发证能力。二是全面推进阶段。至今年底,全面完成市县两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2016年底实现统一登记发证。三是规范完善阶段。2017年底,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投入运行;到2020年,形成政事政企事企分开、管理规范、部门协调、运行有序、便民高效的不动产登记体制机制。 《实施方案》提出了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四大改革任务:一是整合登记职责,组建登记机构。将土地、房屋、林地、草原等不动产登记的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等职责,完整地统一到国土资源部门,实行“一站式”服务。二是优化业务流程,统一登记发证。三是搭建信息平台,推进互联共享。四是完善法规制度,提升服务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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