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危房现状调查结果核实工作的通知》(建办村函[2015]129号)要求,慈利县高度重视,3月24日迅速下发《关于开展农村危房现状调查结果核实工作的通知》(慈农危改字[2015]1号)到各乡镇人民政府,启动农村危房现状调查结果的核实工作。《通知》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调查核实工作。农村危房现状调查结果是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安排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的直接依据。现状农村危房的相关信息一经录入并核实,不得随意修改。信息录入和自查结果的及时性、准确率将纳入2015年慈利县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未录入农村危房信息系统的农户将无法纳入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范围; 二、要核查录入信息的全面性、真实性。既要防止漏报困难农户,更要确保不将不符合国家政策的农户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 三、上报自查报告。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在3月28日前将自查报告上报慈利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自查报告内容包括:具体核实办法、经确认的本乡镇农村危房总量、与农村住房信息系统中已录入危房总量的差别及原因分析、核实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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