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出版的《人民日报》在显要位置刊登中央文明委《关于表彰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决定》,慈利县地方税务局荣获“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据了解,全国文明单位是评价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和科学发展水平的最高荣誉,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慈利县地税局自2010年获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称号以来,内抓队伍建设强素质,外抓热心服务树形象,以创建文明单位为契机,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各项工作成效显著,影响广泛,成为慈利县第二个国家级文明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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