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县民政局12月25日为全县31个乡镇拨付了第一批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资金,标志着慈利县全面落实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年底前,慈利县城乡75周岁及以上家庭经济困难且生活难以自理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将获得基本养老服务补贴。 据悉,慈利县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坚持"窄范围、低标准"起步,按年龄从75岁及以上老人逐步向65岁以上老人覆盖的办法逐步扩面,首次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元,2020年实现全覆盖。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可由本人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村(居)民委员会受理初审通过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居)公示五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报慈利县民政局、老龄办核准,慈利县民政局、县老龄办核准后予以批准。 所谓基本养老服务补贴,是指基本养老服务对象经过评估,采取政府补贴的形式,为他们入住养老机构或居家养老服务提供资金支持,包括政府购买服务,但不包括政府发放的养老金、低保金、高龄津补贴、百岁老人长寿补贴等。补贴对象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慈利县城乡户籍中65岁及以上的城乡居(村)民;低保对象或分散供养的城市“三无”和农村五保老人;部分失能或完全失能。老年人吃饭、穿衣、上下床、上厕所、室内走动和洗澡六项指标,只要有一项指标“做不了”,视为部分失能;有五项及以上指标“做不了”视为完全失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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