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法院少年审判综合庭11月26日不公开审理一起未成年被告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未成年被告人许某因涉嫌犯强奸罪被诉至慈利县人民法院,慈利法院与被告人许某所在村委会联系后得知被告人许某自幼随祖父母生活,父母离异均在外务工无人管教,不能前来参加庭审。 该院考虑到被告人许某尚未成年,心理上可能会产生消极抵触情绪,该案的主审法官便积极联系共青团慈利县委,希望团县委能够派员到庭旁听。 得知情况后,团县委积极配合法院工作,选派了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团县委工作人员彭某参与到这起案件的审理之中。 在法庭审判的庭审教育阶段,团县委彭某与法定监护人一同语重心长地帮助被告人分析其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字字句句说进了许某的心灵深处,许某感受到了社会和家人对他的关爱,当庭表示今后一定改过自新,重新做人,孝敬长辈,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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