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国房地产市场呈疲软状态,为刺激市场,各地纷纷出台“松绑、限购”楼市政策,慈利县也将迎来首届房地产交易展示会。目前,该房交会的优惠政策已于11月10日出台。 为促进慈利县房地产业健康、繁荣发展,鼓励城乡居民在县城安家置业,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特制定本届房地产交易展示会(以下简称房交会)优惠政策: 一、购买144㎡(含144㎡)以下普通商品住房的,首套房契税全奖,非首套房契税减半奖励;购买144㎡以上商品住房(不含别墅)的,契税减半奖励以上购买商品房必须在房交会期间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自房交会始至2015年3月5日期间按《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具首付款发票,首付款发票金额与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金额一致且全额缴纳契税。以上奖励先征后返,奖励具体操作办法按《关于印发<张家界市购买商品住房货币奖励操作细则>的通知》(张政发〔2014〕185号)文件执行。 二、已购买单位福利房、房改房,但未购买商品住房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首次购买一套普通商品住房,视为首套房;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可以新分户家庭成员查询房产登记记录。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优惠不低于购房成交额的5%。 四、外地人员、农村进城人员购买本县商品住房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后,可享受户口迁移、子女入学、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城区人口同等政策。 五、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调整为20%;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调整为40%;申请人只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最高贷款20万元;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最高贷款40万元;省内市州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我县购买住房的,可向张家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慈利县管理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六、购房人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所有收费均按规定标准的50%收取。 七、购房送一年的物业服务费。 八、房交会优惠政策发布之日至2015年3月5日期间,凡参加本届房交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开发的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且主体工程已封顶,其交存的项目资本金可申请返还50%。 九、以上优惠政策仅限房交会期间使用(条款中有时间规定的除外),且仅适用于参加本届房交会的项目; 上级人民政府有相同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优惠政策由相关单位组织实施。 十、以上优惠政策由慈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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