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慈利县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规定,慈利县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具有本县城镇常住户口(2年以下)、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家庭人均年收入在本县最低人均年收入线以下以及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均无力解决住房。 慈利县的廉租住房实行申请、审批制度,具体的办理程序是:1.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2.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按受理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审核;3.在申请家庭居住地和就业单位公示; 4.到廉租住房提供机构办理租赁签约手续或租金减免手续或租赁住房补贴手续。 慈利县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为本县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引进人才、省部级以上劳模或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纳入公租房保障对象。具体条件包括:在本地无自有住房或者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的;家庭人均收入不高于本县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财产价值不超过本县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 小常识:保障性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售价格,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或出售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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