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7月24日同慈利县建设局等6个单位完成相关行政执法职能的交接工作,标志着慈利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正式启动。 慈利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于今年初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实施,6月25日,慈利县人民政府出台《慈利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实行)》,《办法》规定慈利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慈利县人民政府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工作部门,慈利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受行政执法局委托具体承担委托范围内行政处罚案件的查处工作。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以后,慈利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承担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城市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及治安管理、水行政管理等八个方面的全部或部分行政执法职能。 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实施,将推动慈利县城市管理再上新水平,城市容貌再上新台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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