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近日联合发文,对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做出了重大调整。从7月1日开始,三种含铝的食品添加剂(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不能再用于食品加工和生产,馒头、发糕等面制品(除油炸面制品、挂浆用的面糊、裹粉、煎炸粉外)不能添加含铝膨松剂(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而在膨化食品中也不再允许使用任何含铝食品添加剂。 为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从7月起至9月底,慈利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集中3个月时间,在全县食品生产环节开展打击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专项行动。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场所为早餐店、自制点心餐饮店、学校食堂等,将重点检查其添加剂采购渠道、使用范围和用量。同时,将加强馒头、油条等食品的抽检,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将严肃查处。 |
关于我们|手机版|玩慈利网 湘公网安备 43082102000138号 ( 湘ICP备12012604号-1 )
GMT+8, 2024-11-23 08:58 , Processed in 0.064096 second(s), 10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在此致以诚挚谢意!
CopyRight © 2011-2024 wancil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