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县人民法院近日在溪口镇对张某失火烧山案进行了公开审判,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六个月有期徒刑。 2013年8月18日下午5时许,被告人张某在溪口镇渡坦村茶阳坪玉米地里烧渣草不慎失火引发森林火灾,通过林业专业技术人员鉴定,过火山林面积为970亩,其中有林地面积为47亩,造成重大森林火灾,已经构成了刑事犯罪。通过法庭庭审及法庭辩护,审判庭认定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措充分,程序合法,被告人张某也在庭审现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县人民法院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定作出了上述判决。 据悉,慈利县近年来实施了八大林业工程建设项目,全县森林蓄积量达647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64.96%,生态持续好转,维护生态安全是当前政府和相关部门面临的重大课题。公开宣判此类案件有效震慑了犯罪分子,有利于预防涉林犯罪,为林业生态安全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同时,也为群众现场上了一堂法律公开课,让群众听得见、看得到、有体会,自觉遵法护林。 |
关于我们|手机版|玩慈利网 湘公网安备 43082102000138号 ( 湘ICP备12012604号-1 )
GMT+8, 2024-11-22 15:35 , Processed in 0.083542 second(s), 9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在此致以诚挚谢意!
CopyRight © 2011-2024 wancili.com